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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000-0401-202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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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標題: 華龍政〔2022〕2號 關于印發華龍區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助企扶企十條的通知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2-02-17 18:00:19
- 主題詞:
華龍政〔2022〕2號 關于印發華龍區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助企扶企十條的通知
華龍政〔2022〕2號
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華龍區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助企扶企十條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濮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東北莊雜技文化園區管理中心,特色商業區發展服務中心:
《華龍區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助企扶企十條》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2月15日
華龍區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助企扶企十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濮陽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濮政辦〔2021〕8號)文件精神,結合華龍區實際,制定如下助企扶企獎勵政策。
第一條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其中,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營業收入占該企業營業收入50%以上的工業企業,獎勵標準提高至10萬元、20萬元、35萬元、50萬元。
第二條 支持高成長型企業發展。對以氫能、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車、電子信息關鍵零部件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高技術產業的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以上年為基數,增加值每增長5個百分點,獎勵3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獎勵不超過30萬元。
第三條 對牽頭制定并獲批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
第四條 支持“四化”項目建設。對實施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的示范項目,當年購置設備超過500萬元的,按照不超過設備實際投資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五條 連續兩年無不良征信記錄、財務狀況良好,貸款主要用于技改升級、擴大生產規模的能源裝備制造的工業企業,按照本年度貸款利息的5%給予補貼(按照銀行同期利率)。
第六條 對當年被認定為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七條 支持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第八條 鼓勵裝備制造企業參加政府主導的境內外國際性展會,參加市、區組織的國內外大型展會,按5000元/標攤的標準給予攤位費補助,最高補助2個標攤。參加我區主導的油氣技術裝備展覽會的企業,按照實際參展面積、布展效果、簽約成效等綜合評定進行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萬元。
第九條 對于首次達到規模以上工業庫入庫標準且通過統計部門認定的入庫企業當年給予3萬元獎勵。對年度投資超過5000萬元,經統計部門認定,進入工業投資項目庫的企業當年獎勵3萬元。
第十條 鼓勵企業上云。對區內油氣裝備企業購買區油氣云平臺服務和應用的企業,兩年內,按照實際費用的100%給予補貼。
以上政策中,獲得獎補的企業必須在華龍區依法納稅。對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國家、省、市級財政其他專項資金已支持的,原則上不再重復支持;對企業涉及本政策多項獎勵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獎勵資金按照區和鄉鎮(街道)財政體制受益比例承擔。對當年發生安全生產、污染環境等重大責任事故,或發生并產生負面影響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凡涉嫌虛假申報和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的,一經查實,取消獎勵資格,收回獎勵資金,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截止。
本政策在區工業經濟發展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負責獎勵事項的申報考核,評審細則另行制定。之前已出臺的有關財政支持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
相關解讀鏈接:《華龍區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助企扶企十條》文件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