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華龍區政府辦公室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依照《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法向社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級行政機關的部署,結合本區實際不斷增加主動公開的內容。具體信息范圍可參見華龍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形式
1.華龍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appsent.com)。
2.華龍區人民政府設置的公開欄、信息公開查閱場所。
3.報刊、廣播、電視等其他形式。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
咨詢電話:0393-8631588(僅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咨詢)
傳真號碼:0393-8631586
通訊地址:濮陽市華龍區中原東路190號
郵政編碼:457001
現場受理地點:濮陽市華龍區中原東路190號綜合樓六樓601辦公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30
冬季 8:00-12:00,14:30-18:00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應當遵循“一事一申請”原則,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信函。通過信函提出申請,應填寫《濮陽市華龍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從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
2.當面提交。通過當面提交申請,請提前電話聯系。申請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規范填寫《申請表》。
3.傳真。通過傳真提出申請,應填寫《申請表》并在傳真第一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傳真總頁數,發送傳真后應電話聯系進行確認。
4.暫不受理以電話、電子郵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問題的咨詢。
(三)申請答復
本機關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收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依據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五)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公開前需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意見期間不計入答復期限,如征求意見期限內第三方未予回復或回復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
3.本機關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六)注意事項
1.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2.填寫《申請表》時,應按規定填寫真實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所需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包括能夠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載體形式。
3.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咨詢、信訪、非政府信息公開方面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 濮陽市華龍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